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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肇事车主也担赔偿责任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7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陈某驾驶一辆货车,因操作不当与郑某驾驶的一辆越野车追尾相撞,经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陈某对事故负全责。随后,郑某将陈某、货车的登记车主——运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昨日,成都市中院二审判决肇事司机和登记车主运输公司连带赔偿郑某4.174万元。
成都中院二审认为,陈某与运输公司系挂靠关系,陈某对外以运输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运输公司则享有运行利益,因此,登记车主运输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
邹平市律师
律师:
姚永军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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