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工资160元 合同上写基础工资1750元
添加时间:2016年7月20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小雪是长春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早在今年5月,她就在网上应聘了一家公司,顺利通过了面试之后,6月1日正式入职,入职前,她与公司———长春市麦莎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员工试用期合同》,合同上标注,第一个月基础工资1750元,另外还通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绩效工资。那对于刚毕业的小雪来说,欣然接受,就干满了一个月。
然而,让小雪万万没想到的是,到了7月15日发工资的时候,她只拿到了160.25元,这让她很气愤:本以为扣除请假的几天,至少得给开1400元左右,没想到这么点,吃饭都不够啊。带着疑问,小雪找到了公司的负责人纪女士。
随后。这名纪女士这样解释:开得少,是因为她没能给公司带来效益,工作态度还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无独有偶,小雪说,自己另外一名同学,也在这家公司干一个月,只拿到了145元。
其实,在求职季里,毕业生们免不了遇到各种各样的公司,或者形色各异的“纪女士”。那入职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就是对自己的第一保护。律师提醒,如果像小雪这样,遇到类似的劳动争议,可以根据合同,拨打劳动保障电话举报。比如,以上这个案例,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的工资,就有违法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