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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程度的威胁可视为合同胁迫?

添加时间:2024年3月28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哪些程度的威胁可视为合同胁迫?

合同胁迫主要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者优势地位,强制对方接受不公平的合同条件,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对方签订合同,这都可能被视为合同胁迫。在这种情况下,受到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因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无效。”

2. 第五百四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胁迫签订合同后,受害方能否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胁迫签订的合同被视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胁迫是指一方以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损害他人名誉、荣誉、财产等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如果合同被撤销,从始至终都没有法律效力,双方都不应受到合同的约束。如果已经履行的部分需要恢复原状,或者进行赔偿。如果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那么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无需履行,且可能需要对因合同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撤销权人撤销合同的,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被撤销的,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合同是在胁迫下签订的,受害方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合同。

任何程度的威胁,只要足以影响到另一方的真实意愿,使其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都可能构成合同胁迫。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受害者应尽快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所有合同参与者,合同的签订必须基于公平、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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