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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添加时间:2024年2月18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合同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一条款体现了法律对违约金数额的限制和调整机制,旨在防止当事人通过设定过高的违约金来获取不当利益,保障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公平性。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也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实际损失怎么办?

在合同法体系中,违约金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合同履行和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这意味着,当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实际损失时,守约方可依法要求提高违约金至足以赔偿其实际损失的程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了违约金过高时可申请调整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构成“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对于涉及高额违约金的合同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评估并采取有效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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