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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由哪个部门出具的 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1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姚永军,邹平市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由哪个部门出具的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由哪个部门出具的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6、其他。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买过房子的小伙伴,大家都知道,房子的质量对于每个人都在至关重要的。在房子建设完毕之后会有专门的人会对房子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果是比较合格的才会验收,不合格不能验收,那么由这项权力的,不是业主,也不是别人只能是质检部门。

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众所周知,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特性,房地产开发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那么在近年银根紧缩的情况下,要如何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呢在这里,将为您介绍常见的三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及其各自的优缺点。

一、银行贷款

一直以来,银行贷款一直是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柱。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资金中至少有60%来源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资金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较大。

优点:

1、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融资,在贷款获准后,即以客户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贷款账户,用于贷款的提取、归还和结存核算。

2、银行贷款融资的管理比较简单,但最初申请比较复杂,需要企业有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财务报表。

3、由于银行种类繁多,分布广泛,而且贷款的类型、期限多种多样,一般利用银行贷款融资相对比较方便、灵活。

4、银行贷款融资风险较小,一般不涉及税务问题。但银行作为企业,也追求利润最大化,一般贷款利率较高。

5、银行贷款融资不涉及企业资产所有权的转移,但一旦银行因企业无力偿还而停止贷款,则可能使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缺点:

1、对于开发商而言,贷款受政策影响较大,且贷款的门槛越来越高。以工商银行为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企业开发资质,要求三级以上,如果是项目公司申请开发贷款,控股股东具有三级以上开发资质也满足要求;②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或企业担保。抵押价值一般为评估额的5折以内,并且开发项目已取得四证,多数银行还要求项目按揭贷款也由该行办理;③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行内评级A+级以上,近三年累计开发面积20万平米以上。

2、对银行而言:①呆坏账风险。银行无法使用如证券化的方式来分散这种风险,而只能将风险集中在自己身上;②成本增加风险。我国还没有发达的评估市场和评级市场。

3、对政府而言,如果大量的房地产融资都是源于银行系统,必然会增加对房地产调控的瘫痪。

二、债券融资

房地产债券是企业债券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比较困难。房地产债券融资是加快房地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债券作为一种债务凭证,可以聚集一部分闲置资金,集中用于住房建设,开展房地产债券缓解房地产融资对银行的压力,活跃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

优点:

1、筹集的资金使用期限较长;

2、对企业原有股东的股权没有影响;

3、发行债券的成本要低于普通股;

4、发债融资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5、筹资范围广、金额大、对象广泛;

6、对投资人来说,收益较为稳定,风险较低。

缺点:

1、对投资人来说,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

2、对发行人来说,发行程序比银行贷款复杂;

3、对发行人来说,财务成本比发行股票大。

三、房地产股票融资

优点:

1、筹资量大。股票融资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能筹集的资金较大,这是股票融资的特点决定的。

2、融资能力强。由于股票的预期收益较高,并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普通股筹资容易吸收资金。已经上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日后的实际情况,通过配股、增发或发行可转债进行再融资。

3、资金使用年限长。发行股票筹措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没有到期日,不需归还,便于房地产公司对资金使用方式的安排,而且普通股股权筹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

4、改善企业的财务结构。自有资本在资金来源中所占比率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公司财务结构和实力的重要指标。上市融资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本比率,改善其财务结构业,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安全程度和竞争力,进而增强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融资的能力。

5、分散风险。公司股票上市以后,会有更多的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公司股份的分散自然有利于原有股东承担风险的分散。

6、有利于企业股份制改造。根据规定,推荐上市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制企业,必须明晰产权、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本结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房地产企业也面临着改制的巨大压力,以上市为契机,可以为尚未实行股份制的房地产企业构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可靠保证。

7、提高公司的价值。股票上市以后,公司股份流动性大大增强,其价值必然显著提高,从而提高公司价值进而提高股东财富。同时,公司股价有市价可循,便于公司总体价值的确定,有利于公司采取措施提高其总体价值进而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8、提高公司知名度。股票上市的公司更易为社会公众所熟悉,而且往往被认为经营优良,这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声誉,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特别地,由于股市具有的社会公众效应,上市后能够有效地宣传公司的品牌,提高公司的知名度。这将有助于全国性的品牌的形成,培养客户的认同感、形成稳定的客户消费群体。 ⑨便于公司进行并购股票上市后更容易为们所接受,为公司提供了一个进行并购的有力工具。公司的兼并与收购将变得相对容易,从而有利于公司日后迅速扩张,做强做大。

缺点:

1、融资成本高。首先,从投资角度来说,股票投资风险较高,相应的必然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其次,股票股利的是从公司税后利润支付,不像债务利息那样具有抵税作用;再次,股票的发行费用也是比较高的。

2、削弱原有股东的控制权。上市公司后,董事局有其他代表,会减弱大股东的控制。股票代表着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公司上市融资,股票向社会公众出售,也就是公司的部分控制权从原有股东向社会公众转移,这是对原有股东控制权的削弱。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原有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丧失。

3、增加公司相关义务。需遵守上市的有关的法规与受监督。上市公司还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必须对自身财务状况、重大经营决策、并购活动、关联交易等等按时向社会公众进行披露。这些内容有时涉及商业机密,对公司的竞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法定披露使公司一些资料需要公开,增加各种成本,如公关费、律师费等。

4、其他问题。增加了公司被收购的可能惟;管理者可能因管理不当而引起刑事或民事;大股东股权转让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

由以上内容可知,现在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贷款、股票融资、债券融资三种方式,这三种方式也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局限。任何一种方式都有它的利弊,我们在适用的时候需要对此进行全面的评估,不能只看到其中的一方面,尤其是融资的问题。这就是为您进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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