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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什么合同 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

添加时间:2023年2月27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姚永军,邹平市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姚永军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保险合同是什么合同

  核心内容:保险合同是什么合同保险合同具有哪些特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同时,根据保险合同的性质,保险合同又是双务合同、附合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险合同的知识。


  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此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对另一方而言就是权利。例如:投保人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的是,保险人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


  一般民商事合同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当事人各方进行协商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保险合同则不然,其内容的产生体现了一种附合性合同的特征。所谓附合性是指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保险人单方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提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有接受或不接受,一般不能改变。


  对于那些可依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商讨的合同内容,当事人可以进行充分协商,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即使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依然可以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但保险合同的这种约定性往往不过多涉及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且在大量的简易保险合同中,可约定的内容相当有限。因此,保险合同的约定性是辅助的。


  三、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书面形式主要表现为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及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是国际惯例,它可以使各方当事人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与,并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易于保存。


  四、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即被保险人取得保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五、保险合同是诚实信用合同


  鉴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对于诚实信用程度的要求远大于其他民事合同。可以说,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因此,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如果没有一些特殊的情况的话,当然是可以一直履行下去的,但是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因素或是两人协商对合同进行中止的话,是可以暂时停止履行的,接下来就和一同来了解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中止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项及法律后果


  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才能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要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


  继续履行合同


  一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抵押担保等。当对方提供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认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三、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何区别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以及有关知识一定的有自己的见解,当劳动合同中止的时候,劳动合同的效力并没有消失,而是在一定的情况消失的时候,继续对合同进行履行。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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