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06232693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导致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合同的诉讼时效

添加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姚永军,邹平市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导致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导致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合同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规定的是确认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失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设定诉讼时效,不是保护债务人,而是促使债权人积极、主动行使债权,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诉讼时效作了如下规定:


一、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三、《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一年;,第75条和104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时效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另外,《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该条除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的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为四年外,对其他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规定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可见,《合同法》的诉讼时效期间除前述四种情况外,散见于各具体法律之中。


时效期间的计算,也是较为直接的法律问题,一般都规定为;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也有例外,如《国际买卖合同时效公约》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请求权发生时开始计算.




联系电话:13406232693

全国服务热线

13406232693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