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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 房地产开发管理知识

添加时间:2019年8月27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姚永军,邹平市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按揭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

  一般我们说的按揭也就相当于在办理房屋贷款的时候我们选择定期的向银行分期支付购买房屋所需款项,对于很多的人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压力还是很大的。有的人可能应为各种各样的经济压力问题把自己的房屋抵押出去一次缓解自己的暂时性危机。那么按揭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及其相关。




  一、按揭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

  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交相关数据;银行信用调查,审查借款人,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银行同意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合同,同意卖方签订房屋抵押贷款补充合同。卖方支付贷款金额足以偿还卖方利息和贷款本金和利息之间的差额。


  2、借款人委托银行和卖方的产权交易、产权保险、抵押登记手续;银行;住房用地项目贷款资金为他的;卖方在原贷款网点账户和相关账户后,卖方拖欠偿还抵押贷款利息,剩余资金纳入银行和卖方开一个账户。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按揭房屋来进行申请二次贷款,其实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满足银行相关的条件,但是还是要在同一家银行来进行办理。


  二、申请银行抵押贷款要考虑哪些因素

  1、贷款期限房屋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规定在一年至十年间,而无抵押贷款则相对较短,大多在三个月至五年内。所以,如果借款人的资金流动性较差,可以考虑申请贷款期限相对较长的房屋抵押贷款。


  2、放款速度由于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以及房屋价值评估等事项,因此放款速度明显慢于无抵押贷款。一般来说,房屋抵押贷款的放款时间会在1个月左右,而无抵押贷款只需5天左右的时间即可。因此,急需用钱的用户,不妨考虑申请无抵押贷款。


  3、申请门槛由于无抵押贷款不需要抵押物,所以对借款人个人资质方面的要求较高。就收入来说,如果借款人在北京申请贷款,银行类的无抵押贷款通常要求借款人的收入至少达到四千元以上才有申请资格,而大多数抵押贷款只要求三千元即可。在薪资发放形式上,银行类的无抵押贷款通常要求借款人的薪资为银行打卡形式,而抵押贷款则在此基础上,还会接受工资为现金发放形式的借款人提出的贷款需求。


  4、贷款金额一般来说,贷款金额如果低于30万元,那么借款人可以考虑申请无抵押贷款,反之,则可以考虑将目光投向房屋抵押贷款。究其原因,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用价值过百万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却获得十几万元左右的贷款额度,可能会因承担的风险与所贷额度不成正比,而心里产生一种不平衡感。而对信贷员来说,由于房屋抵押贷款需要银行办理较为繁杂的手续,所以在付出较高时间成本的同时,也并不能够乎获得较高的收益,因此往往不太欢迎申请房屋抵押贷款金额过少的用户。所以,贷款金额相对较少的借款人,不妨申请无抵押贷款为宜。但对于部分借款人来说,或许会遇到以下问题:众所周知,无抵押贷款额度通常只有借款人月收入的10倍左右,所以月薪只有四千元左右的借款人,却想要获得十万元左右的额度几乎不太可能,但是世事无绝对。


  三、按揭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办理须知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1、房屋要求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房龄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2、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a、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b、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c、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d、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e、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按揭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及其相关问题,按揭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办理一般向银行申请提交相应的资料即可。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房地产开发管理知识

  核心内容:房地产开发是房地产活动中一项重要制度,属于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诸环节中的首要环节。经济越发达,时代越进步,房地产开发的范围越广,内容也越丰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管理也越规范严格。在本文中,通过问答形式为您详细介绍房地产开发管理的知识。


  1、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注册资本最低为多少万元


  答:不低于5000万元。


  2、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要从事房地产经营多少年以上


  答:5年以上。


  3、申请一级资质时,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多少万平方米以上。


  答:30万平方米以上。


  4、《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多少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答:有效期1年,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5、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几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答:1年。


  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由哪些部门审批


  答: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由哪个部门统一制作


  答: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共分为哪几类


  答:正本和副本。


  9、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资质证书副本若干份吗


  答:可以。


  10、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什么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答:规定的业务范围内。


  11、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几日内,到什么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答: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


  12、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几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答:30日内。


  13、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几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答:15日内。


  1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什么处理


  答: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15、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多少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什么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答:5万以上-10万以下,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16、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多少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由什么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答:5万以上-10万以下,原资质审批部门。


  17、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的,由哪个部门怎样处理,并处多少元的罚款


  答: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1万以上2万以下。


  18、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多少元的罚款


  答: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19、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什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什么


  答:行政处分刑事。


  20、在城市旧城区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疏散人口、增加绿发、完善设施、改善环境的原则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21、开发建设多层住宅必须保持合理的房屋日照间距,新城区住宅日照间距比例不得小于多少旧城区住宅日照间距比例不得小于多少


  答:1:11:0.7


  22、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和流动资金均不得低于多少


  答: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和流动资金不得低于100万美元,其他企业不得于200万元人民币。


  2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几个等级


  答:5个。


  24、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推行什么办法


  答:招投标办法。


  25、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前,人民政府房产、城建、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向哪些部门提供《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答:土地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26、《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


  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规划控制指标和规划设计要求;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的建设要求;


  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项目经营方式等;


  27、发放《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能不能收费


  答:不能。


  28、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可以由谁付给适当补助费


  答:由拆迁人。


  29、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的,由哪个部门责令改正并多少元的罚款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2万元至10万元。


  30、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当承担什么


  答:违约。


  31、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因工程质量低劣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哪个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处以几倍的罚款


  答: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处以损失额2倍的罚款。


  3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进行什么申请


  答: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3、从事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什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什么


  答:行政处分刑事。


  34、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什么


  答: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35、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什么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36、外商投资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哪些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答: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7、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哪些条件核定资质等级


  答: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


  3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拔方式的除外,房地产开发用地还应当以什么方式取得


  答:出让。


  39、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严格执行什么制度


  答:房地产发展计划公开、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项目手册备案、项目转让登记备案、开发项目性质和规划指标变更审查、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综合验收备案等七项制度。


  40、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什么原则实施


  答:根据先地下、后地上。


  41、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多少的土地闲置费


  答:20%


  4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哪些规定与约定


  答: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43、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44、房屋拆迁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多少日内,向原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答:十日内。


  45、房屋拆迁单位接受委托拆迁时,应当与谁签订委托合同


  答:拆迁人。


  46、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应当经哪个部门鉴证


  答: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47、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于取得《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单位实行什么制度


  答:年度考核。


  48、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的单位应当建立什么


  答:建立拆迁档案和拆迁工作日志。


  49、无证承担委托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以给予什么处罚


  答:警告、通报批准、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


  50、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哪些人


  答: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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