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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受损
添加时间:2018年7月20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网友提问:
我是买别人的二手房。每月银行贷款应该是4号以前还,但我却在20号左右还的,现在银行有37次不良记录。现在银行的钱已经按时交清了。房主因为这个不良记录向我索取金额3万元。我觉得很不合理,应该怎样赔?陪多少才是合理的。迫切希望你尽快答复。谢谢了。
中律网梁辉律师:这是你的信用问题造成的,看造成损失的情况多大,双方根据过错情况进行协商。
文章来源:
邹平市律师
律师:
姚永军
[山东]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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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40623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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