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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建备案办事指南

添加时间:2018年5月5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一、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xxx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二、承办机构市建设委员会或其它政府授权部门。
  三、提交材料
  1、房地产项目联建备案申请表;
  2、联建各方申请联建的正式文件;
  3、办理房地产项目的立项手续原件;
  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如果系属单位自有国有划拨用地,则须提供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7、工程建设总平面图;
  8、双方申报当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9、双方申报银行当月对账单或银行资信证明;
  10、双方的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
  11、双方签订的联建合同;
  12、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和管理方案;
  13、联建双方确认该项目的项目法人的书面文件;
  1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办理程序
  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建设委员会申报材料;
  2、市建设委员会牵头组织规划、土地、发改等部门会审;
  3、市建设委员会发出项目联建备案批准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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