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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人车辆出了车祸 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添加时间:2017年9月6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借他人车辆出了车祸 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
邹平市律师
律师:
姚永军
[山东]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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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40623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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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flszx.com/art/view.asp?id=89211594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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