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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

添加时间:2022年8月6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姚永军,邹平市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酒驾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知道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们时很容易情绪激动,胆子变大的,因而对于开车这样需要高度集中的,是有很大的危险的。那么大家知道酒驾肇事逃逸新交规吗我想大家一定对此很感兴趣。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酒驾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逃逸认定

  1、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

  《解释》中;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酒驾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的相关内容。酒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仅毁的是一个家庭,而是两个家庭,所以在喝酒以后还是找代驾比较安全。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1998〕143号《关于损害赔偿中的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者应当予以赔偿。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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