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06232693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添加时间:2016年10月16日 来源: 邹平市律师   http://www.cflszx.com/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联系电话:13406232693

全国服务热线

13406232693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